依據109年7月7日教評會決議,從109年7月8日起至109年7月14日止請國中部與高職部有意願申請互調的同仁,請填具申請表繳交至教務主任處。若遇多人申請調動時則以下列順序處理:1.在學部年資多者優先。2.在校年資多者優先。3.協調。4.抽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