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佈告欄

111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實施計畫_詳如附檔
:實習輔導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新竹特總字第111050013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附件1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實施計畫,敬請協助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具備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之專業人員證照者。

三、辦理期程與地點:

(一)第一階段課程:9月17日至10月2日,每週六、日,連續三週,共6天課程,暫定於臺中市辦理。

(二)第二階段課程各專業課程與跨專業課程:10月15、16日,以及11月5日,暫定於高雄市辦理。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星期日)截止, 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研習報名-國教署特教研習內報名,並依報名課程階段填寫網路表單,其報名方式及時間詳參本實施計畫第十項規定。

五、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相關規範持續修正,學員必須遵循相關防疫規定始可進入研習會場。

六、建議各單位核予参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關專業服務中心
111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
職前訓練實施計畫
一、 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
(二)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三) 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
(四)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 目的:
(一) 增進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對特殊教育理念與政策、運作與實務之瞭解。
(二) 提升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績效與品質。
(三) 促進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之專業與經驗交流。
(四) 建置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人力資料庫,以
充分運用人力資源。
三、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 承辦單位: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國教署相關專業服務中心)。
五、 受訓對象:具備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
作師之專業人員證照者。
六、 辦理期程:民國111年9月至民國111年11月
七、 課程設計:
(一) 本課程總時數為54小時,分為二階段:
1. 第一階段為特殊教育通識課程36小時。
2. 第二階段為專業課程及跨專業領域個案研討共18小時。
(二) 課程內容(如附件),其第二階段每門專業課程之審核錄取者若未達15人,則不予開課。
(三) 第一階段課程每堂課程結束後需接受測驗且及格,始得通過。
八、 研習人數、地點與時間:
(一) 人數:
1. 預計100名,其依需求以物理治療師(15名)、職能治療師(15名)、臨床及諮商心理
師(30名)、語言治療師(25名)、及社會工作師(15名)為主,額滿為止。
2. 補課人數不在上列受訓人數內,可依據報名及疫情狀況做滾動式修正。
3. 若各組報名人數未達額滿,各組之人數可流用。
(二) 研習地點:
1. 第一階段課程暫定於臺中市辦理。
2. 第二階段課程暫定於高雄市辦理。
(三) 研習時間:請參見課程表(附件)。
九、 本案聯絡人:國教署相關專業服務中心:03 667-6639#266(王小姐),212(蔡小姐)。
2
十、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星期日)截止,逾時概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依課程階段分:
1. 第一階段課程(需下列兩處皆填寫完成送出使為報名成功)
1-1. 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研習報名-國教署特教研習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3)報名,經錄取
通知者,再請於規定時間內逐一報名每一門課程。
1-2. 填寫網路表單https://forms.gle/ZoLcdVgunYLqE6Xt5(或上方QRCODE 掃描
連結),依說明填入相關資料。
2. 第二階段課程:
2-1. 同上列1-1規定。
2-2. 填寫網路表單https://forms.gle/ifRfMiMikC61SptQ6(或下方QRCODE 掃描
連結),依說明填入相關資料。
十一、 錄取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負責審查。
十二、 錄取優先順序:
(一) 凡符合報名資格者,依下列順位錄取,額滿為止。
1. 於109、110年度參與本研習之學員(即本次為補課學員)。
2. 專、兼任本署各高級中等學校之相關專業人員。
3. 已至各高級中等學校服務之相關專業人員但尚未接受職前訓練課程者。
4. 欲至各高級中等學校服務之相關專業人員。
(二) 承辦單位可依縣市需求及缺額現況進行錄取人員調整。
(三) 於第一階段課程尚未取得8門課程時數者,不予錄取第二階段課程。
十三、 錄取名單公布時間與位置:
(一)公布時間依課程階段分:
1. 第一階段課程:111年8月19日(星期五)。
2. 第二階段課程:111年10月7日(星期五)。
(二)公布位置(請自行上網查詢):
1. 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3)。
2. 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https://www.nhs.hcc.edu.tw/home)。
十四、 學員受訓配合事項:
(一) 費用:
1.參與本課程無須繳納任何課程費用。
2.本課程僅提供茶水,午餐、住宿自理。
(二) 參加人員應確實簽到退,且需符合下列條件,始通過受訓並頒發研習學分證明:
1. 全程參與54小時課程訓練,且每節課程開始15分鐘後不得進入教室參與課程。
2. 第一階段每門課程結束當日需接受測驗並及格(成績60分以上)方能取得課程時數;
不及格者至多補考一次,並列入記錄。
3. 學員於各項課程期間如有不可抗力之缺課事宜,須於開課前3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向承
辦單位請假,並告知請假事由;未取得之課程學分應於下次以補課身份報名。
3
4. 109年度及110年度有上述情形而缺課者,可於111年完成補課,並於報名時附上已取
得之研習時數證明以佐證補課身份。
5. 依據109年8月3日「研商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課程」會議決議,本課程補課部分應
以2年內完訓為限,若未於期限內完訓,則已修時數歸零。
6. 因本課程已連續舉辦7年,明年度是否繼續開課取決於專業人員人力資料庫統計資料、
各專業人力實際需求,或配合政策性修訂課程規劃,請學員盡量於本年度全程參與
課程。
(三) 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相關規範持續修正,本研習遵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項下)
公布之各項最新政策資訊、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管制措施(資訊陸續更新)…等等
相關規定進行滾動式修正,各學員同需配合相關規定,其他上課相關規定額外說明:
1. 課程開始前若有發燒(額溫37.5度)或呼吸道等症狀,請勿前往上課會場,並來
信告知將協助取消該門課程報名。
2. 抵達上課會場時請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體溫量測,若有發燒(額溫37.5度)或身體不
適者請回家休息,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3. 上課時請全程配戴口罩,教室內嚴禁用餐(飲料亦同),僅喝水時可脫下口罩,
喝完請立刻戴上。
4. 研習時程若因配合防疫措施需更動,將公布於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網站
(https://www.nhs.hcc.edu.tw/home)。
5. 相關注意事項持續修正。
十五、 課程結訓證書與證明
(一) 本年度提供學員國教署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課程研
習證明,參加學員需取得54小時研習時數並通過考試,始得通過培訓並由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頒發結訓證明及實際參與時數證明。
(二) 本計畫未申請醫事人員繼續教育學分認證,有需求者請自行向各學、公會申請。
十六、 經費:由國教署相關專業服務中心經費項下支應。
十七、 獎勵:辦理本項活動相關工作人員,依權責視其績效給予敘獎。
十八、 本計畫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關專業服務中心
111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
第一階段 特殊教育通識課程
一、研習地點:暫定臺中市
二、研習日期:9/17~18、9/24~25、10/01~02,均於六、日上課
三、研習時數:36小時
四、研習課表:
編號 課程名稱 時數
1 特殊教育發展與趨勢 3
2 特殊教育資源與支持系統 3
3 學習輔具介紹 3
4 特殊教育課程 3
5 特殊教育學生之鑑定與安置 3
6 特殊教育行政與法規 3
7 個別化教育計畫 3
8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諮詢與合作 3
9 特殊教育學生轉銜輔導與服務 3
10 職業輔導評量 3
11 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3
12 特殊教育專業服務倫理與規範 3
附件
5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關專業服務中心
111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
第二階段 各專業課程與跨專業課程
一、研習地點:暫定高雄市
二、研習日期:10/15~16(六~日)、11/05(六)
三、研習時數:18小時
四、研習課表:
第二階段(物理治療師)專業課程
編號 課程名稱 時數
1 身心障礙學生輔具需求評估與應用 3
2 功能性動作訓練課程諮詢與評估 3
3 適應體育理論與實務 3
4 身心障礙學生物理治療服務實務分享 3
第二階段(職能治療師)專業課程
編號 課程名稱 時數
1 身心障礙學生輔具需求評估與應用 3
2 功能性動作訓練課程諮詢與評估 3
3 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能力評量與職務再設計 3
4 身心障礙學生職能治療服務實務分享 3
第二階段(語言治療師)專業課程
編號 課程名稱 時數
1 身心障礙學生輔具需求評估與應用 3
2 溝通訓練課程諮詢與評估 3
3 社會技巧訓練與輔導 3
4 身心障礙學生語言治療服務實務分享 3
6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關專業服務中心
111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
第二階段 各專業課程與跨專業課程
一、研習地點:暫定高雄市
二、研習日期:10/15~16(六~日)、11/05(六)
三、研習時數:18小時
四、研習課表:
第二階段(臨床心理師與諮商心理師)專業課程
編號 課程名稱 時數
1 身心障礙學生的服務模式及專業合作 3
2 身心障礙學生的情緒行為問題與處理 3
3 正向行為支持與介入 3
4 身心障礙學生心理服務實務分享 3
第二階段(社會工作師)專業課程
編號 課程名稱 時數
1 身心障礙學生家庭諮詢與支持服務 3
2 社工師在學校系統的服務模式及專業合作 3
3 法定通報事件之處理 3
4 身心障礙學生社工服務實務分享 3
第二階段 跨專業課程
編號 課程名稱 時數
1 跨專業個案研討與經驗分享 6

  • 檔案下載
  • 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實施計畫
    下載PDF檔案(職前訓練實施計畫.pdf)_另開視窗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