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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0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 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
:教務處
「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0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

詳情請見附件檔案

歡迎報名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
洽詢專線:05-2858549分機101註冊組
歡迎到校參觀!!




階段-報名資格-報名方式及地點:
招生類別:智 障 類
階 段:幼 兒 部-2足歲至未滿6足歲(104年9月2日以後至108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智能障礙重度及以智能障礙為主之多重障礙幼兒為優先。
向設有幼兒部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由該校造冊【如附件一】送戶籍所在地之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縣市鑑輔會)辦理鑑定作業。

階 段:國 小 部-6足歲至未滿12足歲(98年9月2日以後至104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智能障礙重度及以智能障礙為主之多重障礙學童為優先。
向原就讀單位或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單位造冊【如附件一】送縣市鑑輔會(或直接向縣市鑑輔會提出申請)辦理鑑定作業。

階 段:國 中 部-(1)國小應屆畢業生。(2)國小畢業未滿18足歲(92年9月2日以後至98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智能障礙重度及以智能障礙為主之多重障礙學生為優先。
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學校造冊【如附件一】送縣市鑑輔會(或直接向縣市鑑輔會提出申請)辦理鑑定作業。

報名日期:
110年2月18日(星期四)起至3月4日(星期四)截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

報名資料:
(填寫報名資料檢核表【如附件二】並依序檢附下列資料及證明文件)
(一) 聯合安置登記表【如附件三】。
(二) 學歷證件:申請國中部一年級者檢附畢業證書影本或在學證明書;幼兒部、國小部免交。
(三) 戶口名簿或戶籍證明文件影印本1份。
(四) 身心障礙學生身分證明佐證資料:(擇一檢附)
1.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正反面影本1份。
2. 幼兒部及國小部持有1年內或有效期限內(下次評估日期於本報名日期之後)之兒童發展聯合
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或6個月內之區域級以上醫院之診斷證明書者,請檢附正本1份。
(五) 兩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1張,背面填寫姓名,黏貼於聯合安置登記表上。
(六) 附A4掛號回郵信封1個,須書寫收件人姓名及詳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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