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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暨應屆畢業生團報注意事項
:教務處
公告「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暨應屆畢業生團報注意事項
說明:
一、旨揭簡章業經教育部111年10月31日臺教學(四)字第1112806095號函核定在案。
二、甄試報名日期為111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止,應屆畢業生統一由學校團體報名,並以貴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如:特教組組長)作為聯繫窗口;若貴校有進修部並請轉知。報名操作說明及相關提醒請詳閱附件。
三、持鑑輔會證明者,提醒如下:
(一)「學習障礙類」考生僅能持鑑輔會證明報考。
(二)五專轉學至高級中等學校就讀者,若持鑑輔會證明報考,應為轉學後高中職學校提報之鑑定證明,不得再持五專就讀時期所取得之證明報考。
(三)高中職就學期間,若申請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者(已繳回鑑輔會證明),不得再持該證明影本報考本甄試。
四、甄試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內容並留意甄試網頁最新消息。網址:https://cis.ncu.edu.tw/EnableSys/。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詢問。聯絡電話:(03)4227151轉57148、57149、57150。


請班上有意願參與本項甄試的同學之班級導師多多留意報名期程,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請洽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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