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為避免各項表格誤植徒增公文往返,請各校初步完成的表件先mail到ch280619@go.edu.tw,待職輔中心承辦人員協助校閱後,再發函到 職輔中心 彙辦,感恩!
一、請各承辦學校於114年10月9日前先將相關表件mail給承辦人員,經校閱修訂後再發函”職業轉銜與輔導服務中心”(國立嘉義特教學校)彙辦。
二、補助款(人事或交通費)不足申請 隨函須檢附下列4表件:(請參閱範例檔)
1.114年移列核定表(113.12.27 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4564A號函);
2.調整對照表(ods檔)並用印),
*調整<前>核定計畫A跟B欄位金額,請依據114年核定表之金額填寫!
*調整<後>之計畫C跟D欄位,更新國內旅費等部分,請依當年度應支出金額填寫。
*調整<數>E跟F欄位,請依欄位中格式帶入試算。
3.114年計畫收支明細表,請上網下載截至目前之會計系統收支明細表
4.調整後經費申請表
*補捐助項目分人事費、業務費
*人事費說明欄部分,更新薪資、勞保、健保、勞退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業務費說明欄部分:更新意外傷害保險及交通費
*上述請清楚敘明單價*數量=總價
三、請將「調整後經費申請表」、「調整對照表(未用印)」電子檔Mail至:ch280619@go.edu.tw
四、不申請不足額,擬由「業務費」辦理流入「人事費」,做法同一、二、三。
五、各項表件及檔案完成後,發函職輔中心彙辦,第一波預計收件至10月17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