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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15.03.27(五)上午環境教育研習,請全校教職員工生務必參加
:學務處
一、依據:「環境教育法」第十九條規定,所有員工、教師、學生每年均應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課程。

二、目的:
為加強推動環境保護教育,響應政府環境保護教育政策,提高生活環境品質及學習效率,並透過教育歷程,進而培養學生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需知識、態度、技術及價值觀,建立永續發展的綠色學校。

三、實施方式:
(一)時間:115年3月27日(五)上午09:30至11:30。
(二)研習地點:復健館三樓。
(三)參加人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生。
(四)主講者:陳廷欣老師。

當天會有排椅子(如附件),請各班級和各位同仁9:20前到復健館三樓就位,並記得先到電梯附近簽到,謝謝。
若沒參加校內環境教育研習,必須自行再另外補足時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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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27日環境教育座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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