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申請國民身分證注意事項
2026-09-15
:教務處
轉知嘉義市政府西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國民身分證注意事項
申 請 國 民 身 分 證 注 意 事 項
一、受理對象為現就讀於本市之各公私立國中二、三年級學生尚未請領(初領)國民身分證之學生。
二、準備2年內拍攝之彩色相片1張,格式依「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辦理。
三、依戶口名簿相關資料填寫,如無出生地(出生時所在之縣市)資料,請詢問家長後填入,並附戶口名簿正(影)本1份供戶政人員核對無誤後發還。
四、滿14歲以上者,由本人簽名或蓋章;未滿14歲者,由父母雙方(單親由監護權人)簽名或蓋章,並攜帶規費50元。
五、請各班班長或指派一人,依年級班別,請符合規定之同學填寫申請書,整理後並協助送件。(申請書依班別分開整理並填寫「學生初次請領國民身分證一覽表」)
六、注意「已請領過身分證」之同學請勿填寫。
◎「戶籍非在嘉義市」之學生亦可填寫申請書申請國民身分證。
嘉義市政府 敬啟
西區戶政事務所 將於10月8日(星期四)下午2點派員至本校收取申辦相關資料,如有辦理需求之學生,請準備上述資料及規費,並請導師協助檢查是否填妥資料。資料及規費委由教務處李燕玉小姐協助收取,逾期請至各地區戶政事務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