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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有關學校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如因防疫需要致無法於百日之期限內核給教師喪假,而教師確有延後申請喪假需求,學校得審酌於教師相關親屬死亡之日起1年之期限內給假
:人事室

詳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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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
    下載PDF檔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0520.pdf)_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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