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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二學期代收代辦收費項目
:教務處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代收代辦收費項目
依據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2次代收代辦審核委員會議決議及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次代收代辦審核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之代收代辦收費項目如下:

一、學生平安保險費
1.依國教署來文辦理,金額175元。
2.學生家庭為低收入戶、障礙程度重症以上之學生,家長身心障礙程度重度以上之子女,原住民身分之學生免收學生平安保險費。
3.承辦單位:學務處。

二、家長會費
1.金額100元。
2.學生家庭為低收入者不收家長會費,手足同校僅收一人費用(收弟妹不收兄姊)。
3.承辦單位:學務處。

三、班費
1.金額1000元。
2.支應各班學生日常生活、學習輔助用品及班級活動等所需之衍生費用,且非法定教育經費所涵蓋之範圍,但學生個人使用物品請家長自備。高職部在家教育學生不收取此項費用。
3.承辦單位:教務處。

四、教材教具費
1.金額800元。
2.支應各式教材教具(如光碟、軟體、拼圖、教材等)、剪刀、膠水、白板筆等文具用品、美勞、手工藝等材料及工具、碳粉匣、影印費、影印紙、資料夾、相片沖洗費及相簿等費用。
3.本項目由學生公費補助(800元)支出,每學期初先行暫收,待公費核撥後即轉入學生郵局帳戶。
4.學校不統一採購本項目之物品,惟支用仍應符合教學之用途
5.本項目學期中將不定期抽核,期末結算同班費收支作業要點辦理。
6.因本校學生個別化差異大,教材教具無法由學校統一購買物品,惟本項支用仍應符合教學之用途,委請導師代為管理、辦理之,學生繳費結束後,由導師向出納組領取此兩項(班費及教材教具費)費用,並應於學期末向班級全體家長公布全學期兩項項目之收支明細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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