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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澎湖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資訊
:教務處
轉知澎湖縣政府114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資訊

說明: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115年3月12日府教國字第1150901439號函辦理。
二、申請日期:自115年3月15日(星期日)起至115年4月15日(星期三)止受理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申請截止日適逢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三、本項獎學金申請需由肄業學校初審合格後,併同清寒(低收、中低收及清寒證明)文件彙集造冊(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免備文掛號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彙辦(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敬請協助辦理。
四、如有未合規定者(證件不齊、未經學校審核、逾期),概不予審核。
五、專科學校務必註明二年制、三年制或五年制。
六、申請結果錄取者將另函通知錄取學生領取獎學金,並公布於該府教育處網站;本獎學金不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七、相關書表格式請逕至該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phc.edu.tw最新消息公告項下(115.3.12公告)下戴相關資料,申請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影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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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澎湖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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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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