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報名試務相關規定
2026-02-04
:教務處
轉知115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以下簡稱本招生)報名試務相關規定
說明:
一、本招生重要日程及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本招生簡章或網站公告。
二、凡欲報名本招生之申請生,必須先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辦理之「115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並取得測驗成績。
三、就讀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技術型高中)普通科、綜合高中學程(學術學程、專業學程)及藝術群應屆畢業生,應由就讀學校集體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採網路個別報名。
(一)非屬本招生簡章第1~2頁所列之學歷(力)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有辦理多種學程別之學校,請先參閱本招生簡章「申請資格」規定。
(二)集體及個別報名重複者,概以集體報名登錄之資料為準,本委員會將取消個別報名所登錄之資料,且不予退費。
(三)已獲其他招生管道錄取並完成報到且未聲明放棄之學生,不得再參加本招生,報名者將取消其報名資格,且所繳報名費不予退還。
請於集體報名資料確定送出前,至以下系統功能查核:
1、參加「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且獲得錄取之學生,無論放棄與否,皆不得再參加本招生。請於大學繁星錄取結果公告後至【4.2大學繁星錄取生報名四技申請入學】查詢。
2、其他招生管道名單請至【4.3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錄取生名單】、【4.4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錄取生名單】查詢。
四、有關集體報名作業重要時程,說明如下:
(一)115年3月6日10:00起,本委員會提前開放系統功能【1.1確定學校及承辦人資料】及【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至【2.6列印報表交由各班收取報名費用】功能,供各校彙整報名資料。
(二)115年3月19日10:00起,依本招生日程規定,開放【2.7確定集體報名資料】以後之功能。
(三)請各校務必於115年3月24日17:00前,完成集體報名資料確定送出,取得繳費帳號後,並於3月24日24:00前完成集體繳費:
1、如有單筆或整批匯入異動申請生資料,請務必重新印製「核對表」交由申請生重新確認,避免資料錯置,影響學生權益。
2、確定送出前,請再次確認,申請生是否符合本招生申請資格(說明三)以及報名資料是否正確無誤。
3、辦理臨櫃繳款或跨行匯款者,最晚請於繳費截止當日15:30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繳費將致整校報名不成功。
4、本會不另製送報名費收據,如需辦理公務核銷經費者,完成繳款後,請以各金融機構所提供之繳款收據或匯款證明作為經費核銷憑證,或於【4.1繳費及郵寄收件狀態查詢】列印已繳費證明。
(四)115年3月23日10:00起至3月25日17:00止,本委員會將開放「第一階段集體報名申請生查詢系統」,如已完成【2.7確定集體報名資料】之集報學校,請輔導所屬申請生於開放期間登入系統檢視報名資料。
(五)115年3月31日10:00起,本委員會將公告「第一階段篩選結果」,集體報名學校請至【4.5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查詢】查詢,亦請輔導所屬申請生至本招生網站「考生作業系統」登入「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個人查詢」網頁進行個人結果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