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嘉義市政府到校受理本市國中學生初領國民身分證相關資訊
2025-09-15
:教務處
轉知嘉義市政府到校受理本市國中學生初領國民身分證相關資訊
相關注意事項請自行參閱附件檔案,有需要市府協助辦理者,請於114年10月3日星期五下班前,將須備文件、照片及規費繳交至教務處李燕玉小姐。
申 請 國 民 身 分 證 注 意 事 項
一、受理對象為現就讀於本市之各公私立國中二、三年級學生尚未請領(初領)國民身分證之學生。
二、準備2年內拍攝之彩色相片1張,格式依「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辦理。
三、依戶口名簿相關資料填寫,如無出生地(出生時所在之縣市)資料,請詢問家長後填入,並附戶口名簿正(影)本1份供戶政人員核對無誤後發還。
四、滿14歲以上者,由本人簽名或蓋章;未滿14歲者,由父母雙方(單親由監護權人)簽名或蓋章,並攜帶規費50元。
五、請各班班長或指派一人,依年級班別,請符合規定之同學填寫申請書,整理後並協助送件。(申請書依班別分開整理並填寫「學生初次請領國民身分證一覽表」)
六、注意「已請領過身分證」之同學請勿填寫。
◎「戶籍非在嘉義市」之學生亦可填寫申請書申請國民身分證。
嘉義市政府 敬啟
嘉義市到校辦理日期:114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