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最新消息

轉知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申請說明
:教務處
轉知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申請說明

有關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相關獎學金申請,自114年9月1日起受理申請,請依說明辦理後,於114年9月30日前(郵戳為憑)將申請文件發文函送本會,逾期不受理;申請相關說明及表件,請至獎學金公告資訊網(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表格下載」檢閱及下載,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該會114年7月21日第12屆第2次(該會第97次)董事及監察人聯席會議決議暨該會「受理捐贈及發放獎學金作業規定」(下稱「作業規定」)辦理。
二、請轉知符合該會114學年度獎學金申請條件之學生,至前揭網站下載及填妥申請表件(申請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之獎助學金項目者,請填寫其專用表件),併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應屆畢業生或轉學生,請向畢業或轉出學校提出。
三、該會各年度獎學金項目、名額係依據當年捐贈情形及基金資源而定,非固定不變,請審慎推薦,且勿預為承諾。
四、每位學生至多申請2項奬學金,且以獲配1項為限。已依其他規定領取與該會作業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該會獎學金;領有公費(軍費)及在職專班學生,亦不得提出申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