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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

113年度農曆春節將屆,請本校教職員工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
:人事室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19日臺教國署政字第1130010639號函辦理。
二、本校廉政倫理事件登錄單位: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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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教署113年1月19日臺教國署政字第1130010639號函.pdf
    下載PDF檔案(國教署113年1月19日臺教國署政字第1130010639號函.pdf)_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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